武汉为历史文化名城,中部地区现代化大都市,城镇有着3500年悠久历史,是我国历史上具有较大影响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重镇。城市历史建筑,纵横交错的街巷,蕴藏着武汉历史建筑文化的发展史。随着武汉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。历史形成的小街、里弄将逐渐被宽敞的大道所取代,为能更好记录我市历史建筑文化遗产,展现历史建筑艺术魅力,特举办“武汉《老房子》、《老巷子》摄影作品大奖赛”活动和编撰大型画册,以摄影艺术的表现形式留住历史,再现历史建筑文化的辉煌。
一、举办单位
由武汉市文化局、武汉市房产管理局、武汉市直属房产公司主办,武汉市群众艺术馆承办。
二、活动时间
1、征稿日期:2006年8月至2007年5月30日,由武汉市群众艺术馆组织摄影大奖赛和作品征集活动。
2、评选日期:作品评选于2007年6月15日。
3、展览、画册首发式时间:摄影作品展览与大型画册的首发式于2007年7月20日同时进行。
三、作品内容和要求
1、作品是以我市五十年代以前建设的老房子、老巷子等为主题,突出表现老房子、老巷子的建筑风格、环境、结构以及细部特征、以此为背景下的居民的生活、活动等。
2、参赛作品彩色、黑白、数码均可;组照、单幅不限,(提倡组照),作品尺寸一律为5 x 7样片,不收反转片、底片。作品经数码制作可作校正,花点修整,不可改变被摄对象的真实性,勿装裱。
3、作品均附作品简介,作者姓名,性别,详细通讯地址,邮编及联系电话。如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。
四、奖项设置
1、大赛设金奖3幅,奖金各1500元;银奖6幅,奖金各1000元;铜奖12幅,奖金各300元;优秀作品180幅,资金各100元。
2、凡在本届大赛中获奖的作品,可获赠《老房子》或《老巷子》大型画册一本及证书。
五、组织机构和评委
1、组委会:由武汉市文化局、武汉市房产管理局、武汉市直属房产公司组成大赛组委会。
2、评审委员会:拟请主办单位有关领导、知名摄影家组成。
六、其它
1、主办单位对投稿参赛的作品有权在与本届大赛有关活动(包括展览、出版物报道,艺术交流等事项)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费。
武汉市文化局
武汉市直属房产公司
武汉市房产管理局
武汉市群众艺术馆
二OO六年八月八日 |